AWL
亞洲婦女協進會
有關個人資料私隱
根據《2012 年個人資料(私隱)(修訂)條例》新增的第VI A 部,由2013年4月1日起,本會須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方可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活動。惟新措施並不適用於本會於2013年4月1日以前可控制使用的個人資料,除非本會已明確告知 閣下本會有意使用 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及本會未有收到有關反對。本會將繼續使用你的個人資料作通訊、服務推廣、呼籲慈善捐款、作活動/訓練課程邀請、義務工作邀請或收集意見之用,讓你能了解及掌握我們最新的服務發展、課程及其他相關產品的資料。除非收到 閣下的反對,否則本會繼續使用 閣下的個人資料作上述用途。若閣下同意本會繼續使用 閣下的個人資料,則無須作任何處理。若閣下選擇不再收取本會服務的宣傳資料,可下載並填寫以下合適表格,並寄回本會辦理有關手續。謝謝!
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之講解及回覆 – 亞洲婦女協進會會員及友好適用
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之講解及回覆 – 陳昆棟頤養之家適用
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之講解及回覆 – 何梁潔庭頤養之家適用
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之講解及回覆 – 亞洲婦女協進會頤養之家適用
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之講解及回覆 – 中心服務適用